解决同业竞争期限将至,二股东拟转让江山股份部分股权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2022/3/26 9:43:50
2022年3月22日,江山股份(600389,SH)披露,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福华科技”)与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五发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福华科技拟将其持有的1,779万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五发展。江山股份曾于2021年12月披露,终止收购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华通达”)股份的重组事项。为继续解决福华通达与上市公司的同业

2022年3月22日,江山股份(600389,SH)披露,公司第二大股東四川省樂山市福華作物保護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福華科技”)與樂山市五通橋區發展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五發展”)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福華科技擬將其持有的1,779萬股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給五發展。

江山股份曾于2021年12月披露,終止收購福華通達農藥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福華通達”)股份的重組事項。為繼續解決福華通達與上市公司的同業競爭事宜,上市公司曾表示擬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制定解決與福華通達同業競爭的方案。如今方案出臺期限將至,上市公司二股東卻擬減持股份。

 

重大重組終止

       2021年4月,江山股份與福華通達重組一事引發關注。公告顯示,其重組的目的是為解決與公司二股東關聯企業福華通達和上市公司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

       不過,籌劃8個月后,卻等來了重組終止的消息。2021年12月1日,江山股份披露,2021年下半年以來草甘膦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且公司現股價與之前鎖定的股價存在較大差異,截至公告披露日相關方對交易方案尚未最終達成一致。公司預計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發出審議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股東大會通知。經審慎研究分析,擬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重組終止的消息披露后,上交所迅速向江山股份下發了問詢函,主要提出了3個方面的問題。其中包括:結合同業競爭的具體范圍情況,說明后續解決方案;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風險提示不充分的情況等。

       重組事項終止后,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上市公司:“請問二股東承諾的解決同業競爭問題如何解決?”

       江山股份于12月10日表示,本次重組終止后,為繼續妥善解決福華通達與上市公司的同業競爭事宜,福華農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福華集團”)正在與上市公司等相關方積極磋商,福華集團、張華(福華科技法定代表人)提出:擬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制定解決同業競爭的方案,采取包括承諾延期、承諾變更等適當及可行方式,以控制及化解因此可能對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響。 

二股東拋減持計劃

       如今,3月31日的方案出臺期限將至,在此時期,江山股份卻披露,二股東擬轉讓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公告顯示,江山股份二股東福華科技于20日與五發展簽署協議,擬將其持有的江山股份1,779萬股股份以36.77元/股的價格轉讓給五發展,交易價款6.54億元。

       福華科技成立于2017年6月20日,注冊資本3.01億元,其中福華集團持股66.37%。五發展成立于2021年11月5日,注冊資本5億元,由樂山市五通橋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100%持股。

       轉讓后,福華科技持股比例從25.66%減少至19.67%,仍為公司第二大股東。值得注意的是,福華科技曾多次減持。公告顯示,福華科技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16日期間累計減持上市公司股份1,04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3.53%。

       3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江山股份證券事務部,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福華科技實際控制人張華曾作出過相關承諾。

       而公告顯示,2018年9月29日,江山股份股東中化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福華科技簽訂協議,轉讓所持上市公司29.19%股份。當年10月10日,為解決與上市公司之間產生同業競爭問題,張華承諾在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3年內采用資產重組的方式,將福華通達注入上市公司;保證充分尊重和維護上市公司的獨立經營自主權;保證不會利用股東地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從事有損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但上述承諾有效的前提,是福華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以上,也就是說福華科技持股降至20%以下后將不再履行先前的承諾。

       上述工作人員還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近期會針對福華科技作出的承諾披露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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